“政府对楼市调控的目标是降价20%左右,超过40%将会救市。”面对不断蔓延的“降价潮”,有房企老板日前放言。
似乎是印证其判断,上海房管局针对近来由降价引发的“维权事件”,专门出台了全国首个“限降令”:房价降幅超20%,需要重新备案。“20%”,难道这正是地方政府所能承受的房价跌幅“极限”和此轮楼市调控的终极目标?难道房企老板的“20%定律”并非空穴来风?
超过40%的跌幅,政府会不会“救市”?银监会前主席刘明康不久前所说“最新房价压力测试显示,即使在最极端的房价下跌40%的情形下,银行业仍风险可控”,或可启示人们,既然“房价下跌40%”是“最极端”情况,那么,“40%”或许正是银行业所能承受的房价跌幅“极限”。超过这一幅度,鉴于房贷的风险敞口,政府也许会出手“救市”。
看来房价下跌确实隐隐存在着一个“定律”。问题是,房价会不会下跌那么大幅度?
先看看当前楼市现状:目前实施“限购令”的一二线城市,一方面,成交量低迷不振;另一方面,价格上涨大多停滞,有的城市比如北京,甚至已连续停涨3个月。“成交低迷而价格停涨”的现状表明,购房者、开发商与地方政府之间已陷入僵持格局,“房价总的形势还处于僵持阶段”,大家都在采取静观其变的态度。那么,博弈的天平最终会倾斜向其中哪一方?
从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所重申的“要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调控。各地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继续严格执行政策,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11月1日珠海推出的“限购令”,以及温总理在圣彼得堡的最新表示,“对于房地产一系列的调控措施,决不可有丝毫动摇,我们的目标是要使房价回归到合理的价格”中,人们不难看出,中央对楼市调控的态度没有改变、政策也没有调整迹象,期待政策松动只是一厢情愿。只要楼市调控政策持续不变,随着楼市调控的深入和“年关”的到来,房企因资金压力而被迫降价造成的“房价拐点”,将会不期而至。
除了政策不变外,“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促进房价合理调整”也是推动房价下降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力量。住建部部长姜伟新不久前透露,截至9月底,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开工986万套,占年度计划的98%,预计在11月底前全部开工。随着保障房大量投入使用,供需将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房价也会因此展开“合理调整”。
此外,财政部有关官员日前也表示,上海和重庆已经开始进行房产税试点,将总结试点经验,加快税收政策的制定,推进房产税实施,发挥其在房地产市场运行进程当中的调控作用。如果房产税逐步推开,税收杠杆将会打破目前“停涨而不下跌”的楼市僵局。
事实上,中国楼市目前可能正处于“降价20%”的前夜。之所以“房价停涨而不下降”,是因为依然有一些房企心存侥幸,期待政策放松,以至宁愿死扛也不降价;更有开发商执着于“销售”或者“腾挪掉几个项目”而非“将房价一降到底”来腾挪资金,应对楼市“寒冬”。然而,正如业内人士所言,如果大家都静观其变,那将是非常危险的状态。各家开发商都等到最后一刻才降价,则整个房价要么不跌,要跌将是“断崖式下跌”,下跌20%或者40%也非危言耸听。毕竟,最新公布的房企三季报已经显示,A股144家上市房企,存货总量高达1.22万亿元,较去年同期的0.86万亿元上升41.86%;与此同时,三季度144家上市房企平均资产负债率也环比攀升1.63个百分点。
一方面存货增加,一方面债台高筑。严峻的现实已经让一些大开发商未雨绸缪、开始了降价促销之旅。人们屡屡听到的老业主维权案,或可视为更大规模、更大幅度降价前,开发商对老业主反应的小心试探。在没有“限降令”的城市,房价的跌幅或将超乎人们预期。如果房价步入拐点,跌幅达到20%和40%时,房价下跌“定律”是否会发生作用?市场将会给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