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河南义煤集团公司千秋煤矿发生一起冲击地压事故,截至4日上午,已发现4人遇难,仍有57人被困井下。
这是在全社会高度关注安全生产的情况下,发生的最新一起矿难事故。进入10月以来,全国多地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比如黑龙江鸡西金地煤矿“10·11”矿难、河南焦作九里山煤矿“10·27”矿难、湖南衡阳霞流冲煤矿“10·29”矿难,这些事故都造成了严重人员伤亡。
令人痛心的是,矿难的背后往往存在人祸因素。煤矿安全意识淡薄,违规作业、顶风作案屡见不鲜;当地监管部门监而不管、视而不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终酿成惨祸。
以衡阳霞流冲矿难为例。该矿是衡阳市第一批特困企业,目前矿产资源面临枯竭,生存面临极大压力;长期以来存在管理混乱、安全投入不足、违规生产等严重问题,对安全隐患麻痹大意,边整改边生产,最终酿成重大事故。与此同时,当地监管部门也没有履行好排查、督办等职能,导致隐患长期存在,没有得到纠正和整改。
比如,矿难发生时井下35名人员中,没有矿长、副矿长,“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成了一纸空文。再如,此前的9月4日,该矿已发生过导致1人死亡的安全事故,相关部门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顿。事后的整改方案曾重点提出要做好瓦斯集中整治工作,加强通风、机电标准化建设、规范瓦斯抽放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和“三条线”的基础建设。如果按照上述方案认真整改,事故也完全可以避免。但由于监管部门工作力度不够,最后整改也就流于形式。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为了遏制矿难发生、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遗憾的是,国家的好政策在落实层面依然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监管不力”的情况令人忧心。煤矿是企业,趋利性必然导致冒险,这就需要煤炭、煤监等监管部门时刻加强监管。监管不力,则无异于纵容矿难的发生。
如果监管部门事先按程序、下决心、动真格去查,相信没有什么安全隐患是不能查出来的。一旦查出问题,监管部门也完全有能力停止煤矿生产。比如煤炭、煤监部门可以进行经济处罚,供电部门可以停电、公安部门可以停供火工产品。只要做实这些“规定动作”,煤矿想违规生产也难。因此,遏制矿难多发,堵住监管漏洞、狠抓监管质量是必然选择,也是最重要的安全防线。□文/周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