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风北京”微信公号6月11日消息,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石凤刚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石凤刚官虽不大,但其行为足以用“疯狂”形容。丰台区纪委监委对石凤刚的通报长达500字,细数了他的十余宗罪。
经查,石凤刚为实现非法目的,违规混入党组织,毫无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背弃党的宗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内搞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捞取政治资本;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考察为名公款旅游;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问题;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谋取利益,并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破坏选举秩序,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选举权;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包、集体土地承包;严重违反生活纪律,生活奢靡,贪图享受;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严重违法犯罪;严重违反群众纪律,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违规扣留群众款物、处罚群众,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这一措辞在过去落马官员通报中很罕见。
此外,上述通报还罕见地指出,石凤刚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
今年2月,《中国纪检监察报》一篇题为《违规发展党员不是“小任性”》的文章写道,在发展党员上搞猫腻,不但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损害一地一域党员发展工作的严肃性,更重要的是,一旦蔓延成风,就会给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带来巨大的杀伤力。
文章表示,对那些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党员干部,要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等给予相应处分和处理;而对那些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亦应依据问责条例、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