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在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收藏家李巍名誉侵权纠纷案,近日一审宣判。
据<(2017)浙09民初68号民事判决书>,原告普陀山佛教造像研究院、收藏家李巍,诉被告北京时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时间”)、周永亮(“北京时间”员工)名誉侵权纠纷案——被告方被判罚“北京时间”在其官方网站及客户端首页连续五日发布声明,向原告李巍道歉;并赔偿李巍精神赔偿金5万元及支付其他合理诉讼费。
至此,这桩自2016年8月浙江G20国际峰会期间的佛像展览风波,在法律层面给予民间藏家尊严和公平、公正的回应,“无据打假”之网络恶意抹黑行为,终将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