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教育讯 从教育部获悉,2012年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于11月20日开始,12月19日截止。考生只能填报一所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可兼报公费全日制或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教育部在《2012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中规定,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并有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即可报名。 据了解,考生可选择报考公费全日制研究生或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免缴学费并享有学校奖学金。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招生单位的规定缴纳学费。 港澳台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初试时间为2012年4月14日至15日。初试要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报考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须应试外国语及综合能力);报考博士生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至少两门业务课。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个别科目如“建筑设计”可多于3小时,不超过6小时)。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考试满分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内容、方式由招生单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