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传销这个社会的毒瘤,到了拿决心荡污涤垢的时候了。
之前,主流社会往往是以一种“轻喜剧”的态度看待传销,认为那就是一群草根在胡闹,“饭量太大被赶出传销集团”之类新闻往往成为大家的谈资。事实上,传销是残酷、嗜血、疯狂的,精准、贪婪地捕猎着刚刚走上社会的大学生,以及广大社会经验不足却有强烈致富欲望的草根一族。不仅是吞噬钱财,更吞噬受害者的生命。
其实,传销的形式在中国也变了好几次。最早阶段是“传物传销模式”,通常以连锁销售为名发展新成员。199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禁止传销活动的通知》,全面禁止各种传销活动之后,传销由“传物”直接到了“传人头”。2005年,国务院公布了《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传销和直销正式分道扬镳。最近几年,传销的包装无所不用其极,网商、微商、互联网+、电子货币、区块链……什么是热点,传销就把自己包装成什么。甚至,现在传销已经发展到网络上,成为去中心化的“微传销”,今年上半年被曝光的“五行币”即属于此类。
传销万变不离其宗,无非骗取财物、拉人头、按层级“返利”,就是没有实质性的经营活动的“庞氏骗局”。要明白的是,传销不是一般的经济违法,而是涉及犯罪。2009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这一单独罪名。
传销是社会经济的癌变,不是简单的违法经营,传销者往往使用暴力胁迫、人身强制、精神洗脑等最极端的手段,对受害者进行拘禁、威胁、洗脑,结果导致了自杀、杀人、伤害等等悲剧。
虽然组织、领导传销已经被认定为犯罪,职能部门对于传销的打击也逾20年,但是传销问题却没有被完全扑灭,甚至在一些地方愈演愈烈。最近传销更是向高学历人群发展。去年南京警方查获一个特大传销组织,抓获302人,其中大部分成员都是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年轻人,“老板”甚至还是一名硕士。
之所以目前打击传销的效果,还不能让公众满意,原因比较复杂。
一者,严打传销的法律还有一定短板。《刑法》仅仅是把传销的组织者、领导者定为罪犯。而传销组织的中坚和骨干,往往为虎作伥、充当“保安”的角色,对受害人进行打骂和非法拘禁,但只能按《禁止传销条例》处以2000元以内罚款。
二者,办理传销案件,举证、定性、人员控制难度极大,基层执法有难度。按《禁止传销条例》和《刑法》,认定传销组织,必须对整个传销组织的运作、账目、人员结构进行排摸、举证,同时还要暂时控制大量涉传销人员,基层警方、工商机关的执法能力面临挑战。所以,打击传销,是需要执法机关拿出“大兵团”、铁拳头的。
三者,在个别传销泛滥的地方,出现了传销治理“疲态”,个别执法人员、村民组织与传销组织“共生”,浑水摸鱼,甚至形成了所谓“地方利益”,这纯粹是养痈遗患、饮鸩止渴。
“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最近一系列被曝光的传销案,让公众看到在社会阴暗的角落里,传销是如此猖狂,以暴力血腥的手段胁迫受害者,直至发生伤亡悲剧。
社会必须要用强有力的应对手段,铲除传销的“地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