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的收官之年。环保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能源局和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6省市日前公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了“2+26”城市今年的大气污染治理任务。
“2+26”城市是指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
方案对一些治理工作提出了细致的要求,并设定时间表。如北京、天津、河北8市和郑州、安阳、焦作等城市,10月底前基本完成违法“小散乱污”企业依法取缔工作。
针对这一地区的治理难点,即冬季燃煤问题,方案提出今年“2+26”城市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全面加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散煤治理,北京、天津、廊坊、保定市10月底前完成“禁煤区”建设任务。10月底前完成小燃煤锅炉“清零”工作。
在水泥、铸造等行业继续全面实施错峰生产的基础上,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实施电解铝、化工类企业生产调控。
在机动车污染治理方面,方案提出天津港不再接收公路运输煤炭,提升区域内铁路货运比例。“2+26”城市均要安装10台(套)左右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备、2台(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重点筛查柴油货车和高排放汽油车。
环保部将对“2+26”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实施按月排名,按季度考核,北京、天津、廊坊、保定市以区县为单位参与排名。考核和排名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