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领导下,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是国家教育治理和教育督导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对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深化和完善。责任督学挂牌亮相,依法依规入校督导,及时发现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促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得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长及社会的广泛认可,为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6年底,全国99%的县(市、区)已实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一、总体情况
(一)建立健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制度体系
2012年5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明确了督学责任区的设立原则和职能、责任督学的任务和工作要求,同年9月,国务院颁布《教育督导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布局设立教育督导责任区,指派督学对责任区内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实施经常性督导。2013年9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又出台《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做出进一步规定。2014年2月,印发《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要求各地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作为教育督导改革的重点内容抓紧抓实。各地严格按照总体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当地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积极启动实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定出台本地的规章制度,规范责任督学的工作职责,规范挂牌督导的操作细则。中央和地方较为完善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体系基本确立,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持续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范发展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教育督导的创新举措。为推动各地提升理念,形成共识,保证效果,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通过组织全国性的工作会议、经验交流、实地考察等形式,不断推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在各地全面展开。
第一,全面动员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2014年11月,在深圳市组织召开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现场会,5个单位介绍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经验做法,与会代表现场观摩了深圳市南山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情况,交流了各地教育督导工作做法。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要求,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全面展开统一了思想、坚定了信心,提供了样本。
第二,创新手段推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化建设。教育督导信息化是推动教育督导改革、提升督导效率的重要手段。2015年12月,在上海组织召开全国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工作会,8个单位展示了督导信息化平台等信息化建设的最新成果,介绍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有效做法。各地围绕推进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深度融合进行讨论交流,为教育督导拥抱“互联网”,跑出“+”速度拓展思路、提供借鉴。
第三,示范引领强化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为充分发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示范带动作用,2016年3月,在北京组织召开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现场推进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同志深入北京市5个区的中小学校,实地参与中小学校责任督学现场督导,观摩责任督学们校园巡视和听课评课,为各地开展挂牌工作提供了看得见、摸得着、能复制、易操作的示范样板,有力推动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质量提升。
(三)全面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建设
为深入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2015年在部分地区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设计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8个建设目标,细化形成85个观测点,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提供明确的工作规范,有力促进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整体建设。
二、初步成效
(一)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保障教育改革发展的作用日益显现
第一,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建设。责任督学挂牌制度实施以来,各地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推进管、办、评分离的教育治理体系建设。责任督学通过重大教育事项和突发事件等的督导检查,强化督政职能,推动和督促地方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责任督学成为教育发展的“常规军”,通过经常性督导和重点工作专项督导,强化对中小学校的日常监管;责任督学将教育质量监测纳入常规工作,教学质量评估测量体系逐步完善,专业评估机构有效整合,评估监测更加科学高效。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格局已经形成。
第二,促进教育治理方式转变。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是教育督导改革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结合,是加强政府教育宏观管理、提高教育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有效延伸了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视角和触角,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及时把握教育改革动态,开展有效充分的互动,不断完善政策、指导实践、强化落实;责任督学针对问题对学校提出整改要求,学校形成落实督导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地方政府明确把学校限期整改的进度和成效作为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责任督学进一步健全了教育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治理模式,为转变教育治理方式、实现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和有力支撑。
第三,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挂牌督导制度普遍建立后,督导工作向基层拓展、向学校延伸,各地依据行政区域、学校类别或层次、学校管理的隶属关系等分类设置责任区,每个督学责任区都配置专兼职责任督学,辖区内的所有中小学全部纳入到责任区,每一所中小学校都有1名专职或兼职督学实施挂牌督导。责任督学有了自己的“责任田”,把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和中小学校办学情况纳入经常性督导与集中专项督导工作体系,根据进校督导的8个事项,对学校治理、教师和学生管理、资源配置、校风学风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工作实施全方位跟进,对学校办学情况实施多维度指导。
第四,保证学校内涵发展。挂牌督导使督学工作阵地前移、重心下移,学校明确领导和专职干部对接责任督学,责任督学对责任区内的学校开展不定期随访检查,通过随堂听课、现场评课、查询数据、访谈走访等方式,对课程设置、教育教学、教师师德、学生学习和作业负担等情况进行督导,督促学校全面执行国家课程计划要求,把教育重心转移到实施素质教育上来,纠正背离教育方针、违反教育规律、无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教育教学行为,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多措并举发展素质教育,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挂牌督导制度实施以来,各地责任督学作为一支活跃在学校的督导“常规军”,深入每一所学校,在协助当地县级政府迎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实施均衡发展数据监测、推进区域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成为政府监督教育的“情报员”和出谋划策的“军师”。
第五,提升教育满意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为政府、学校和家长三者之间搭建起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的平台,通过引导“社会评价教育”,及时受理并解决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教育的咨询与投诉,实实在在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
第六,助推教育信息化建设。各地积极适应信息化对创新教育督导特别是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方式的新要求,围绕责任督学管理信息化、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信息化和结果运用信息化等方面,大力推动信息技术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中的应用,切实推进督导方式手段的科学化、信息化。
(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成为推进教育督导改革发展的有力抓手
第一,机构职能不断健全。截至目前,全国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立了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办公室。各地县级人民政府基本成立了教育督导机构,设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部门,统筹领导组织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负总责,教育督导机构专人负责协调组织,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行直接管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作为教育督导部门的主要职责予以明确。
第二,规章制度逐步完善。近年来,国家层面基本建立了包括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规章制度, 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遍建立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教育督导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的局面初步形成。
第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深圳会议后,各地加大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力度,加快了工作推进的速度,紧紧围绕当地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整合力量,挖掘潜力,重点满足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力量,明确督学职责,统一制作督学公示标牌公布督学信息,为责任督学配发工作手册,督促责任督学认真履职,强化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成果运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呈现新局面。
(三)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为推进教育督导队伍整体建设提供持续动力
责任督学队伍不断夯实。截至目前,全国近26万所中小学校配备了10万余名专兼职督学,平均每3所学校配备1名督学,建立起一支活跃在学校的督导“常规军”。全国现有专职督学约1.76万人,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占比达94.27%,高级职称占比达52.73%;兼职督学约10.38万人,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占比达95.52%,高级职称占比达52.98%,一支高效专业的督学队伍已经建立起来。责任督学专业化水平有效提升。教育部每年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4期全国省、市、县教育督导培训班,对各地教育督导骨干进行水平能力的提升培训;各地结合区域实际开展内容针对性强、模式灵活多样的专业培训,对专职和兼职、岗前和在职不同岗位、相关学科领域、各种评估技术方法进行分类培训,既培养责任督学深入一线、搞好调研、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强化责任督学爱岗敬业、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和奉献教育事业的职业情操。视导员队伍建设有序推进。目前,全国近1/3的县(市、区)自发建立起学校视导员制度,强化了校内督导体系建设,完善学校内部的教育督导管理模式,实现学校自我监督、自我激励、自我发展,形成内外结合的良性互动督导机制。
三、后续工作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将立足教育督导改革发展的总任务,全面提升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质量水平,立足新起点,拓宽新思路,尝试新举措,不断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取成新成效。
进一步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体制机制。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基础是体制机制创新。下一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引导鼓励各地进一步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确立教育督导制度在教育行政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在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相关工作部署中独立发挥管理职能;完善督导结果运用机制,加大日常校园巡视和专项督导结果公开力度,强化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
进一步强化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队伍建设。加强教育督导队伍“聘、用、管、留”各个环节,打造一支年龄结构合理、工作经验丰富、专业覆盖面广、业务能力强、整体素质高、适应教育督导创新需要的人才队伍,并树立责任督学权威,使责任督学成为教育工作中“有职有权的人”。
进一步发挥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发挥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等方式,带动各地挂牌督导工作的整体优质发展。
进一步强化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条件保障。严格落实《教育督导条例》的有关要求,切实推进各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保障建设,督促各地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化、标准化,在责任区和学校为责任督学提供专门的办公场所,为责任督学开展挂牌督导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真正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