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姐,您在北京参加两会吧?我的儿子刚过了1周岁生日,真的很感谢您帮助我的孩子!”两会期间的一天早上,广东省第八批援藏队副领队、惠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黄细花代表刚刚醒来,就接到一通电话,听到电话里熟悉的话音,她会心地笑了起来。
“她为何要感谢我?”黄细花跟记者娓娓道来。
2014年两会后,一位1981年出生的广西女士得知黄细花提的议案都是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和生育人口政策的,遂满怀期待地上门求助。原来,这位女士丈夫是二婚,后者已经有了两个孩子,以此为由,她办准生证的请求被当地相关部门一口回绝。办不了准生证,孩子生下来就入不了户,将来还会面临上学、就业等诸多问题。这个无解“连环扣”让她心急如焚。
黄细花听了她的遭遇,决心帮助她。实际上,在这位女士之前,她就已经帮助过一位非婚生子一直上不了户口的东莞女士。“都是头胎生子,入户是天经地义的权利,为什么她们却被一纸计生证明给拦住了。”黄细花觉得,法规制度或行政程序上可能有问题。
通过为这名女士联系专业法律援助,和当地计生部门协调,黄细花成功地帮助她领到了准生证。黄细花说:“这位女士很感激我,一直亲切地称呼我‘黄姐’。”
之后,黄细花又多次呼吁优化计生政策,松绑入户条件,以利我国人口结构的优化。可喜的是,她的努力终于有了成效。2015年7月,广东省正式发文,明确“不得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她用手机查到当时的文件,直接念给记者听:“公安机关在户口登记过程中,发现政策外生育又未经卫生计生部门处理的,应先办理小孩户口登记,然后将相关信息通报卫生计生部门进行处理,不得影响新生儿入户权益。”
“不断完善户口登记政策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是迈向法治社会的一大进步。”黄细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