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工作报告就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目前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缺乏刚性,由于法律对确保检察机关的知情权方面的规定不具体不完善,对不接受监督的法律后果也没有明确具体规定。建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律监督效力问题进行深入调研,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等形式,用更加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规定,将检察监督权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