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2016年11月30日,广西合浦县县长李安洪等官员在“合浦部分沿海乡镇采石环境问题”新闻发布会上向公众鞠躬道歉。中新社记者 影岚 摄
中新网北海1月13日电 (陈燕 潘远霞)广西北海市人民检察院13日披露,该市检察机关日前依法批准逮捕3起非法采矿案件8名犯罪嫌疑人。这8名犯罪嫌疑人是近期媒体曝光的广西合浦“天坑”事件中非法采矿经营管理者。
去年11月28日晚,中央电视台曝光了广西合浦海岸线遭不法开挖近百矿坑,海滨港口满目疮痍,大片海水养殖场变成废墟,地方政府掩盖企业违法行为。此事经过报道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当地纪委、检察院介入调查。
经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文、李某龙在合浦县闸口镇经营“群益石场”,非法开采石灰岩,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陈某文、李某龙涉嫌非法采矿罪,于2017年1月10日被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李某茂、赖某能、黄某龙在合浦县闸口镇“隆安石场”,该石场越界开采27余亩,非法占有土地25余亩,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超过300万元。李某茂、赖某能、黄某龙涉嫌非法采矿罪,于2017年1月10日被合浦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陈某忠、陈某远、蒋某非法开采位于北海市银海区银滩大道与南珠大道交界处的大学园区社区服务中心土地上的土方(含白泥等矿物)共21760立方米,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总价值人民币60万余元。陈某忠、陈某远、蒋某涉嫌非法采矿罪,于2017年1月6日被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目前,该三起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此前,为铁腕整改海岸“天坑”问题,北海市合浦县环保局长赖权昌、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陈俊光已被停职。合浦县境内现有采石场被责令全部停产,接受全面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