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同一人买44套房还将获80万元购房补贴”的消息,安徽六安市裕安区回应表示,该男子购买的44套住房系该楼盘开发企业采用房屋买卖方式以房抵工程款,且80万元补贴尚未兑现。
男子购44套住房为开发商以房抵债
近日,安徽六安市裕安区政府网站曾发布了一条公示消息,一名合肥人在裕安区同一小区购买了44套商品房,并且按照当地补贴政策,可获得80万元的购房补贴。
该消息被曝出后引起强烈关注。裕安区昨日回应称,经调查,购房人柏某某系安徽肥西人,于2016年3月上、中旬在城南镇同济万象城小区通过多次购买方式,累计购买商品房44套。
据该楼盘开发企业负责人介绍,柏某某系该楼盘开发项目承建商,开发企业欠柏某某工程款及其他欠款1000余万元。为偿还工程款及欠款,该楼盘开发企业采用房屋买卖方式以房抵款。柏某某在购房后申请了政府去库存购房补贴。
裕安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表示,由于申请购房补贴公示刚刚结束,网上消息所称该购房户获得80万元补贴目前并未兑现。
专家:政府拿财政给予购房人补贴不妥
楼盘开发商为偿还欠款以房抵债,而柏某某随后为所购的44套房申请了购房补贴,其行为是否涉嫌骗取补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指出,相关部门应该去具体查证该购房人申请补贴的初衷,以及与开发商之间的债务事实,如果存在问题,即便补贴款已经发放也可予以追回,性质恶劣可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志同认为,政府应对债务双方的交易真实性进行核查,以及其购房行为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只是“走形式”,如果缺乏严谨合法的购房全过程及真实性,那么就涉嫌骗取国家财政。
张志同还认为,政府给买房人发放的购房补贴属于公共财政,不能随便支付,而且从行为本身来讲,政府用公共财政补贴来拉动购房需求,自行制定该政策就已经违法,所以这次的80多万元补贴款风波的合理性、合法性都需要推敲。
“很多三四线城市为去库存发放购房补贴,但未限制套数、未对购房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要求,是最大的漏洞。”竹立家认为,按照裕安区目前的补贴政策来看,具体的执行人员即使发现了一人购买44套房的问题,也没有拒绝其审核通过的依据,毕竟问题的源头就是出在已经执行的补贴政策上。
“这是一个政策失误,政府在管理上的具体化、合理化还有待提升。”竹立家指出,房地产去库存还应该以市场化为主,以公共财政去给个人发放补贴的行为是不对的,应该通过市场来完成,政府不应行政干预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