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拍摄的“模特卡”
34岁的王女士是一名全职妈妈,想趁着孩子上幼儿园的空闲时间找份兼职。她在应聘兼职模特时,花费1280元拍摄了一组“模特卡”,但数月仍未接到任何工作,让王女士感到被骗。
想做模特 先交1280元制作模特卡
今年10月份,34岁的王女士在58同城找兼职,一家北京艺轩文化传媒公司联系王女士并推荐她做兼职模特,薪酬高达200元到2000元每小时。王女士认为这么高的工资去看看也无妨,于是在10月11日上午9点准时到达面试通知的泉城路268号永安大厦进行面试。
王女士向工作人员咨询:“体重130多斤能当模特吗?”对方告诉王女士,她的身材可以当中老年服装的模特,还可以帮着拍摄包、鞋子之类的。随后,工作人员问她有没有‘模特卡’,并称这是模特工作的必备,其中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各种风格的照片,供招聘单位挑选。如果没有可以直接当场制作,费用为1280元。同时,对方向王女士保证只要制作模特卡,就可以留在该公司做兼职。为了能够得到工作,王女士缴纳1280元,拍摄了一组艺术照。“至今已经过去两个月了,一直没有介绍工作。”
对方以“自愿”为由拒绝退款
据王女士保留的收据来看,上面除了标明用途和“此金不退”外,还有一个印章,但印章内容十分模糊。认为被骗的王女士多次找到该公司,要求将制作“模特卡”的费用退回,对方均以是其自愿交费为由拒绝。随后王女士再次在58同城上搜索该公司,发现已经搜索不到了。但一家名为济南鑫盛摄影工作室显示的地址,与之前王女士应聘的北京艺轩文化传媒公司的地址相同。王女士怀疑两家公司是同一家,“他们可能采用同样的方式让应聘人员拍摄照片,以达到盈利的目的。”
采访中,王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一张杨经理的名片,随后记者拨通对方电话,询问对方是否是济南鑫盛摄影工作室,对方肯定之后表示目前公司已经停止招聘模特。当被问及是否要求求职者制作模特卡时,他说:“做模特都需要模特卡,这在哪个公司都是一样的,如果需要在公司拍摄制作的话是肯定要收费。”他强调,当时已经给求职者说清楚用途,交易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当记者再次向对方确认公司名称时,对方却否认了之前的说法,改称自己是“济南艺华(音译)”的员工。
找工作一定要通过正规中介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延娇,她说王女士去应聘的公司,让其提供“模特卡”,如果没有就需要缴纳一定费用,这种行为是法律不允许的。但是王女士应聘的公司并没有强制要求她必须在该公司内完成,王女士有权利选择其他公司。“像这样的公司起到的作用类似中介,有模特岗位空缺时,会将你的照片发过去,如果被录用才会拿到这份工资。”
郭延娇提醒求职者,一定要通过正规的中介机构。除工作的内容要合法以外,在应聘过程中,以录用为借口,收取费用或扣押身份证,这些都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