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赵妙某因受其丈夫黄首某多次实施暴力而起诉离婚诉讼,但丈夫总不愿离婚。近日,田阳县人民法院判决准许原告赵妙某与黄首某离婚,黄首某想挽回夫妻感情最终失望而归。
1989年,原告赵妙某与被告黄首某经人介绍相互认识,1991年10月24日双方到田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1992年4月9日生育一男孩取名黄忠某,现已成年。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因家庭琐事发生了一些争吵,黄首某曾多次对赵妙某实施暴力,夫妻矛盾越来越激化。2016年3月29日晚,黄首某因喝了酒与妻子发生争吵,用钢钎敲打妻子右额头部致使头部头皮开裂,当晚被送往田阳县人民医院医治。案发后,赵妙某向田阳县公安局田州派出报案。
这对夫妻在共同生活中没有很好地交流和沟通,产生夫妻矛盾,特别是黄首某有酗酒恶习和家暴行为,如今造成夫妻矛盾不可调和。此外,两人之间已经两年没有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已无和好的可能,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