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赌球翻本赚钱,铁路职工孙某先后用两名同事留在宿舍的手机将对方工资卡与支付宝、微信绑定,盗窃10万余元。近日,经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公诉,孙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8000元。
27岁的孙某是西安某铁路段职工,因在一网站赌球欠巨额资金,萌发了盗窃翻本的念头。4月12日至4月14日,孙某发现同事吴某上夜班,手机留在宿舍,就通过恢复出厂设置进入了吴某手机,将自己掌握的吴某工资卡卡号与微信、支付宝软件绑定,多次将吴某银行卡内的10.2万元转入吴某的微信、支付宝,再转账到自己的银行卡内。同年4月15日,在吴某发现卡内资金被盗后,孙某归还了43500元。
4月19日,孙某又采用同一方式窃取同事冯某卡内资金5000元。冯某调取银行流水发现孙某盗取其财产后,于4月21日将孙某扭送至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