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中医药法(草案)第二次提请会议审议。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中医药法(草案),多名委员提到了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问题。其中有建议草案应增加“国家垄断经营药用保护动物”。
吴晓灵委员表示,草案中“国家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提法是好的,但是还有一个问题,“我们在审议野生动物保护法时有一些野生动物本身是可以入药的,就因为怕入药之后产生猎杀,于是不允许入药。比较明显的是虎骨、麝香、犀牛角等等,如果这些动物死了以后,这些东西不用也就浪费了。”吴晓灵建议,草案应增加“国家垄断经营药用保护动物”。规定,她认为,如果是垄断经营,经营的家数是有限的,而且通过严格跟踪检测,可以使它不会因为药用而被滥杀,而确实死亡的动物能够入药的可以入药。
“上次审议野生动物保护法时谈到东北的虎园,死的老虎特别多,也没有办法用。能不能在中医药法当中开这么一个口子,但是明确说国家垄断经营。”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侯蓉也表示,建议增加规定“严格限制濒危野生动植物在中药中的使用,并鼓励研发使用替代药材。”
侯蓉表示,濒危野生动植物在中药中的使用是导致野生动物濒危的重要原因;仅仅发展人工养殖不能解决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的问题,例如林麝,现在野生资源90%以上已经被破坏掉,但是人工养殖存在很多问题,如果过多鼓励人工养殖,可能对野生的林麝资源进一步破坏。“因此光采用人工养殖并不能解决问题。此外,传统中药材中的一些药物,其疗效和治疗方法可以被替代,例如犀牛角,据说有退烧的作用,其实很多药现在也能解决退烧的问题;再比如熊胆,也有很多替代的药物和方案。因此中医药保护濒危野生动物,不仅仅是鼓励养殖的问题,关键还是在控制限制使用的问题,并鼓励研发及使用一些替代的药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