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云南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决定赔偿云南巧家幼儿园投毒案蒙冤当事人钱仁风172万余元。钱仁风代理律师杨柱说,钱仁风对此结果不太满意,将和律师协商下一步打算。
涉案蒙冤13年出狱后,钱仁风曾向云南省高院提出约955万的国家赔偿申请。根据云南省高院出具的(2016)云法赔22号国家赔偿决定书,云南高院以最高法公布的2015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242.30元为准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钱仁风被无罪羁押监禁5051天,需要支付1223857.30元。
此外,云南省高院认定其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钱仁风被错误定罪量刑,长期剥夺人身自由,支付钱仁风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元。两项赔偿共计1723857.30元。
钱仁风昨日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泣不成声:“我之前也曾想接受这个结果,我也告诉自己走到这一步不容易,我要坚强不要哭,但我真的很心痛,云南省高院说给我最大的赔偿,我觉得没有得到。”
钱仁风说,拿到赔偿款后不会大手大脚花。“毕竟家里很多人为了给我申诉,在自己条件很艰苦的情况下借了很多钱,会优先把亲戚的债实实在在还掉。另外,我想出去散一下心,心里面真的好累。有的时候好想去爬山,好想去大海边,感觉去那里心情会好一点。人要是不出去心里面的好多东西永远无法释怀。然后想花些时间去学点东西,在这个过程中考虑做点儿什么小生意,好好生活。”
钱仁风说,自己男朋友在广州上班,是个协警,85年的。两人2016年1月经人介绍认识,先是微信聊天,2月份见了面开始处。“我们俩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说了国家赔偿的事,如果真走到结婚那一步,我想要做一个婚前财产公证,他也答应不会要我的钱。谈恋爱还是比较开心的,现阶段他还是对我很好,什么都能忍让我。我经历了那么多事,本来就想找一个愿意包容我的人。他也说我太不容易,想一辈子照顾我,让我以后的日子开开心心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