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寻衅滋事罪“路怒哥”被刑拘 自称平时压力大,事发时失去理智
《强行变道被追尾掉头逆行猛撞后车》后续
昨日,南都报道了东莞车主“路怒哥”因违规变道,与中山车发生碰撞后,竟又驾车掉头多次撞向对方车辆的事件。报道一出街迅速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应,东莞“路怒哥”也红遍网络。昨日上午,中山市公安局通过其官方微信发布最新通报,称“路怒撞车”司机赵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
进展
“路怒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
7月28日下午5时40分许,赵某(男,32岁,四川广安市人,东莞某厂法人代表)驾车途经中山市小榄镇民安南路与工业大道交界路口时,违规压实线变道,与后方彭某(男,33岁,安徽滁州市人)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赵某先下车后踩踏彭某车辆的引擎盖,继而驾车从交界路口违规掉头逆行,连续多次撞击彭某车辆,致双方车辆损坏。
昨日上午,中山市公安局通过其官方微信@平安中山发布最新通报。通报称:经价格鉴定,彭某车损达1.9万余元。赵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中山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抓紧侦办。
追问
撞车前究竟发生了什么?
事故视频显示,东莞车在强行变道之前已打开车的双闪灯,在强行超车后又采取紧急制动,之后中山车才撞上东莞车。为此很多网友认为,两辆小车应该在碰撞之前就已结下“梁子”。
网友@我要这铁棒有何用表示,在视频第三秒,前面很空旷,(中山车)为什么突然一个重刹?那么故意那么明显。车子都晃动起来了!然后后车(东莞车)插进去应该是要理论。这个时候明明可以刹车的偏加油门撞过去!之前肯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
网友的猜测是否存在一定可能?昨日,一名知情人士告诉南都记者,东莞车在超车后之所以会紧急制动,主要是想逼一下中山车,然后就想径直开走,但没想到被后车撞上。根据这位知情人士的说法,那么两辆车的司机在此之前很有可能就已产生不愉快。
为何是涉嫌寻衅滋事罪?
事件发生后,很多市民和网友均对“路怒哥”所涉嫌触犯的罪名进行分析。很多网友认为“路怒哥”应该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或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位法律界人士则认为,“路怒哥”的行为应该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靠不上,因为“路怒哥”的行为目标明确,也靠不上故意伤害,因为故意伤害罪是结果犯,没既遂不犯罪。“应该以毁坏公私财物罪或寻衅滋事罪二者之一来论定。”
中山市公安局法制监管支队副支队长段家兵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按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又符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犯罪构成要件,应当遵从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寻衅滋事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二者中,寻衅滋事罪是重罪,应当按照寻衅滋事罪来依法处理。
当事人说
“路怒哥”自称平时生活压力太大
昨日,“路怒哥”赵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事发时可能失去理智,可能平时压力比较大,“如果当时想到这些问题,我相信一个正常人,应该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
面对镜头,“路怒哥”还表示想奉劝一下广大司机:“夏天比较热,我想奉劝一下各位广大司机,在出现这样的事情之后,都要冷静一下,不要像我这样冲动。”
心理专家
事故双方都带着愤怒在路上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黄嘉禧表示,事故中的双方应该都是带着愤怒在路上的,如果他们两个情绪状态比较好,本身压力没有那么大,可能还相见甚欢,不打不相识呢。
黄嘉禧说,“路怒哥”的这种情况其实就在证明,现在人普遍压力都非常大,而且每个人的理念里都有愤怒因子,因为平时工作、生活中很难有机会把愤怒表达出来、爆发出来,再加上人们在开车时,需要极其高度集中精神,处于非常紧张的状态。加上路上有那么一点的不安全事情发生,就会非常容易激发积压已久的愤怒情绪。
网友评论
@scorpiozhou25565: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个罪名里已经包含伤害和毁损他人财物,一个行为定一罪,怎么可能又定故意伤害又定毁损财物?目前晓得的案情就这些,还有没有其他情节肯定要进一步调查后以起诉的时候为准。
@小zhu糯米团:
摆明了两人之前就有冲突,开在路上真的少些脾气吧,谦让一点,别欺人太甚,大家开车的目的,不就是能更快到家一家团聚么?
@姜大大大喵:
我真没看出来故意挡后面车,我开车的时候看到旁边的想插队,我下意识会停一下,我不知道是不是这种情景!但是,很明显的是大众是插队,插队了还不走,还急刹,这么短的距离,根本反应不过来。
@威小花William:
不管后车干没干什么,大众实线变道急刹导致后车追尾,责任在大众,然后大众闯红灯,逆行撞车,挑衅滋事这都是违法的。
@高乐许多:
一个人能坏到什么程度,看他张狂的时候就清楚了;同样,一个人会好到什么程度,看他困厄的时候就知道了。得意的时候看他做什么,落魄的时候看他不做什么,从放纵和坚守透露出的,往往是最真的品性。
@崇川分局学田派出所:
俗话说得好“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但要从根本上平息路怒,或者还不是求助于“忍”,更重要的是重塑规则意识,无论什么时候,都该以规则和法律为准绳,暴力和戾气无助于事态解决,更对建设社会理性无益!
@云在天涯_:
明显的故意逆行,还有故意冲撞汽车,特别是撞完车后还有右转撞人的举动(有护栏阻碍了没造成更大事故),就这几项严格按交规没异议吧?!至于刑事犯罪方面就得另加了。总之,不能让这种现象成本太低而起到示范作用才是根本。
延伸阅读
什么是“路怒症”?
“路怒症”,顾名思义就是带着愤怒去开车。指汽车或其他机动车的驾驶人员有攻击性或愤怒的行为。此类行为可能包括:粗鄙的手势、言语侮辱、故意用不安全或威胁安全的方式驾驶车辆,或实施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