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旅游局原局长胡学凡因近百次收受、索取各类企业老板贿赂460余万元,一审被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400万元。
61岁的胡学凡可谓“资深旅游官员”,他38岁出任黄山市旅游局局长,后任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党委书记、黄山旅游集团董事局主席,2009年升任省旅游局长。
2014年,有关部门查办一名副省级官员贪腐案时,发现了胡学凡的涉案线索,当年3月对其立案调查。
法院审理查明,胡学凡受贿时间长、次数多。从1997年担任黄山市徽州区区委书记开始,胡学凡“一路受贿,一路升迁”,十余年间受贿近百次,为20家单位或个人在旅游专项资金拨付、景区评级、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现金、购物卡、金条等财物,折合人民币460余万元。
胡学凡的前任江山,在调任滁州市长、市委书记后,也于2014年4月被立案调查。目前,江山案已开庭,检方指控其利用职权违规审批,多次在土地出让金返还、风景区等级申报、旅游发展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折合人民币43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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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腐败四大重灾区
记者梳理多起旅游官员案件发现,旅游腐败主要集中在四大领域。
1.风景区评级。胡学凡一案中,办案机关查明,他为多家景区评选4A或5A级景区提供帮助并受贿、索贿,其中不乏全国知名景区,如安徽绩溪龙川风景区评选5A级景区。
2.旅行社资质审批。胡学凡收受安徽3家旅行社的贿赂,为其办理赴台湾旅游资质、旅行社评级等提供帮助。
3.旅游专项扶持资金分配。景区周边环境治理资金、旅游公共设施建设补助、自驾游基地建设补助……各类政府旅游专项扶持资金的分配,成为权力寻租的重灾区。胡学凡多次受贿,为6家企业获得旅游扶持资金提供帮助。
4.旅游地产开发。插手旅游地产项目从中获利,在安徽两任省旅游局局长案情中均有体现。如江山成为某旅游地产公司的利益代言人,违规审批,为该公司在琅琊山风景区内违规开发别墅、酒店、高尔夫球场等提供便利,并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造成国家损失1.68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