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王国生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国生同志辞去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