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法晚记者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获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文化部原总经理胡宴斌(副局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侦查终结,日前,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可其委托人辩护人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2010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胡宴斌利用担任交通银行企业文化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多家单位承揽广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