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记者从贵州省纪委获悉,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对贵州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江建民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江建民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江建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贵州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贵州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江建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