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日前,广州一名小学生放暑假在家上网玩游戏,并购买了游戏装备,其母亲的信用卡被“偷刷”了3千多元。长达两个月的暑假正式开始,孩子们除了去托管班,就是宅在家,而上网更是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触网低龄化现象越来越常见。记者近日采访发现,暑期以来,各种儿童玩具、文具、零食糖果等商品的搜索率大幅上升,而来自家长方面表示,如今不少的网购消费是由孩子们主导的。更令人无奈的情况,除了网购,有些孩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家长的手机进行电子支付,购买巨额游戏装备、贵重物品等。
惊!“熊孩子”玩手机花掉10万元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最低年龄是十周岁。草案拟将这一下限下调至六周岁,规定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旭东表示:“今后年满6岁的儿童就可以进行简单的、金额不大的消费,比如到商店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衣服、自行车等,也可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餐厅吃饭,类似这些行为,会具有法律效果,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与“年满6岁可成为小消费者”相对应的,是广州11岁男童暑期沉迷手游刷走妈妈账户3800余元的消息。光仔(化名)是一名小学生,放暑假后,妈妈叶女士特意留了一台红米手机在家,供他学习之余消遣。7月11日下午,正在上班的叶女士突然收到了银行下发的短信,称她的信用卡账户在深圳有1笔POS支出,金额为615.6元。叶女士仔细查看后发现,信用卡里有共计3800余元的消费,都是儿子购买游戏装备花掉的。
3800元,却不是“熊孩子”们用家长的手机花费掉的“最高天价”。此前也有报道称,一个六年级的男孩用爸爸的手机玩游戏,在短短三个月的时间里花掉了10万多元。除了购买游戏装备,也有越来越多的孩子缠着家长网购,其频率和数额日渐增多。
调查:近六成儿童触网年龄低于5岁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最新统计显示,我国目前年龄低于10岁的中国网民超过1800万,未成年上网人群已经过亿。2015年,56%的儿童初次上网的年龄甚至低于5岁,一些孩子对平板和电脑的使用技巧甚至超过家长,成为名副其实的“互联网原住民”。
调查显示,大多数家长是支持孩子接触网络的。“有些家长为图省事,寄希望于电子产品,自己在没时间陪伴孩子时,就给孩子一个电子产品打发时间,导致孩子过早接触电子产品。还有一些家长本身就整天热衷于玩触屏电子产品,在这样的家庭氛围中,孩子很容易效仿。”统计发现,孩子们在周末使用新媒介工具(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超过1小时的比例达到了43.66%。
《2016互联网不良信息对青少年的危害分析白皮书》统计显示,近80%的青少年在上网期间接触过不良信息,其中,诈骗、色情和暴力为青少年接触最多的不良信息类型。
业内人士表示,8岁以下的儿童主要是看视频、玩游戏、听故事等;三年级学生习惯“有问题,找度娘”,四年级学生因为使用电子设备,视力出现问题的情况很多。 家长:
网络和商家“无孔不入”
记者采访发现,除了一些简单的“免密支付”,的确有家长将自己的消费密码告诉了孩子。丁丁妈说:“有时孩子要给同学发微信红包,每次数额都是10元以下。我觉得这算是孩子间的一种娱乐,就把支付密码告诉了孩子。”记者采访发现,也有家长平时让孩子拿着自己的信用卡去家周围的文具店买东西,“图个省事,也想让孩子锻炼一下,就告诉了孩子信用卡密码”,而聪明的孩子们往往也就懂得在家长的手机上尝试使用相同的密码来进行支付了。而刷走妈妈3800元钱的小学生,则是在妈妈发红包输入密码时记下来的。
到底该不该让孩子习惯于“网购”呢?对此,家长们的看法并不一致,有不少家长是表示支持。刚刚在女儿的怂恿下购买了一套“日本食玩”的Zhudy妈说:“网购既方便又划算,也能节约很多带孩子去商场购物的时间。比如,孩子想买些自动铅笔,家长可以跟孩子一起在电商平台上进行比较和选择。”Zhudy妈说,“日本食玩”是最近很火的一个能吃又能玩的“零食玩具”,孩子的同学都在网上买了。
不过,也有不少家长对此持反对意见。周先生说:“作为家长,我也是网购一族,但是孩子还小,我不会让她独立去上网购物,一是会影响孩子的视力,二也担心孩子会不会因此网购成瘾。”实际上,周先生已发现,女儿常常在平板上浏览一些商家的玩具广告,缠着家长买。浏览网上的玩具广告,也成为女儿在暑假里每天都乐此不疲的事。
专家:
孩子网购需节制
专家认为,“儿童网上购物存在一定的不安全因素,因此孩子网购时家长要加强引导,每次购物最好有家长陪伴,一方面保障购物安全,协助孩子选择需要的物品,叮嘱孩子不轻易透露个人隐私和关键信息,如果需要支付金钱,需第一时间和父母商量。同时对孩子上网时间需要有一定的监管,保证孩子视力和身心健康。”
广州市少年宫副主任张海波认为,应该让孩子掌握一定的网络知识,树立正确的财富观,明白网络购物的潜在风险。“在现在网络监管缺失的状况下,家长的引导与陪伴是非常重要的。为预防儿童网络成瘾的情况,家长应适当引导孩子正确地使用网络。在家提供上网空间,避免孩子到不可控的地方,如网吧等去上网。如果发现问题,不要对孩子直接捅破,而要换位思考,给孩子一个台阶,并且正向引导。”
此外,家长也可以考虑使用“上网行为管理工具”,对孩子上网使用的流量多少进行控制。
律师解读:
我国现有《民法总则》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购买一些小文具用品等。然而,在网络游戏中购买价格不菲的游戏装备,通常会被认定为是超出了一个10周岁孩子的年龄和智力状况的行为,需要得到他的监护人事先认可或事后追认。不过,用于网络游戏账户充值、购买物品的银行卡和所绑定的手机均在家长名下,因此如果依据《民法》要求商家退款,难免会遇到举证方面的问题。
因此,律师提醒家长要妥善保管账号、手机、银行卡等,同时建议商家进一步完善自己的交易系统。“游戏运营商的电子支付方式不应该设置得过于简单;遇到大额费用支付,例如500元以上时,应尽到提醒责任,客服联系机主本人或者进行身份证号码或安全问题验证,确认是否是账户本人操作,以防出现天价消费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