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在长春市三马路与福寿街交会处,一名身穿花纹衬衫的男子手持长约半米的刀锯胡乱挥舞,众人纷纷躲避。危急关头,一名交警挺身而出,空手夺下醉酒男子手中的刀锯。这名交警是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关区大队一中队的史博文。
事发时,就在距离路口50米处的位置,史博文像往常一样沿街巡逻。“我看见一名男子,身高一米七五左右,手里拿个非常长的刀,上面还有锯齿,正向过往的一名女子挥舞,那个女的吓得高声尖叫。”史博文说,他立即冲了上去,按住男子右手,将“刀”夺了下来。
“接触过程中,我闻到了很大的一股酒味,我猜这名男子应该是喝多了。”史博文制服男子后报了警。
经派出所民警调查,男子叫王某洪,中午喝过酒后,就跑到街头闹事,险些伤及群众,目前正在对其进行进一步处理。
15日上午,险被误伤的刘女士给南关区交警大队送去了锦旗,以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