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0日上午,河南省公务员考试面试如期举行。候考室工作人员发现一名上身穿黄棉袄的男子手持的身份证与本人长相不符,遂将该男子 付栋栋带至考务室进一步甄别,确认其出生年月、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时,付栋栋说不知道。后经再三追问,付栋栋承认自己是替考的。
事发后,刘余芳、付栋栋2人被公安机关陆续抓获。
据刘余芳交代,“我一个亲戚的儿子小强大学毕业后一直待业,想让我帮忙找个工作。我问小强妈愿不愿意让儿子考公务员,她答应试试。”刘余芳便与郑州某培训中心签订了收费为7万元的考试“包过”协议,对方没有说怎么操作考试,只给了一个替考人付栋栋的联系方式。
随后,刘余芳给付栋栋打电话询问能否帮忙参加笔试?付栋栋答应了。然后,刘余芳就将考生小强的身份证、笔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复印件交给付栋栋办理了笔试手续,并付给付栋栋2000元笔试酬劳。
2015年10月24日,在这家培训机构的帮助下,笔试顺利过关。按事先约定,刘余芳将4万元现金作为笔试替考费先垫付给培训机构,双方商量面试过关再给3万元。
“你为什么要出4万元替考费?”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刘余芳说:“等孩子考上公务员,我再找他妈多拿些辛苦费。我曾经向小强妈借了30万元,花的钱可以从这里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