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投资公司总经理和采购人员为给单位降低成本、增加利润,用从“黑市”兑换的港币赴香港采购了2000多枚金属纪念币及100个铂金吊坠,结果入境时被海关查获,偷逃应缴税款77万余元。昨日上午,涉案的两人及投资公司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根据公诉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的指控,2013年12月,经预谋,涉案的投资公司总经理李倩从财务处领取现金,在“黑市”兑换成港币后交给公司采购人员王艳。王艳携带着这些港币到香港采购金属纪念币及铂金吊坠。2014年1月12日,王某乘机返回北京,航班抵达首都机场后,其走未经申报通道入境时,被海关人员从其行李中查出2014马年纪念金币1061枚、纪念银币1295枚及金属吊坠100个。经鉴定,上述纪念币均为真币,吊坠为银外圈、铂金芯,偷逃应缴税款共77万余元。其中,2356枚纪念币的逃税额达到73万余元。
今天的审理中,目前被取保候审的李倩、王艳以及作为涉案公司诉讼代表人的该公司股东刘某,均到庭接受了审判。李倩和王艳对指控表示认可,并均表示认罪。
庭审过后,案件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