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经过前期的充分准备,本市住房公积金经适房个贷工作自11月1日将正式启动。
昨天,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经适房贷款实施启动会在市公积金中心召开。据市公积金中心主任沈正超介绍,本市住房公积金经适房个贷工作自11月1日起正式启动。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加紧最后准备,确保公积金经适房个贷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此前发布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实施细则》,每户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当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借款人发生还款困难时,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可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增加补充还款人的申请。补充还款人的范围包括: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经补充还款人本人同意,并由市公积金中心核准,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后,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专项用于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还款。
(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