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被告人采用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上偷盖真章、涂改或拼接、加盖假章等多种手段非法获取大量的客车额度,办理上海市车辆牌照共计4051张,从中非法获利共计2.2亿余元。1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对傅晓刚、凤德华、杨杰等1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到有期徒刑五年不等、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不同数额罚金;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