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了解到,因为泄露内幕信息,时任中信证券医药行业首席分析师的张明芳被证监会处以20万元罚款;时任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李如才因泄露内幕信息被证监会处以10万元罚款。
而随着证监会对两人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布,这起曾经备受市场各方关注的泄露内幕信息案终于水落石出。
在2012年10月份之前,张明芳与李如才二人已经认识,但很少联系。2014年6月3日,张明芳到成都参加中信证券投资策略会,在其6月5日主持的医药专场交流会上,有基金经理和研究员询问丽珠集团股权激励事项,并建议张明芳对丽珠集团研究覆盖。
2014年6月6日上午10点41分17秒,张明芳主动联系李如才,通话时长2分钟。张明芳在电话中提5月份两次连续报道的内容“丽珠集团股权激励将于今年上半年完成,囊括股票、期权等多种形式;丽珠集团股权激励草案初定业绩目标为利润增长15%-25%”,并向李如才询问股权激励的时间、形式和行权条件等进展情况。李如才将丽珠集团正在准备股权激励计划,近期会有公告的情况告知了张明芳。
2014年6月6日上午,在与李如才通话后,张明芳口述指示其助手王某立即编辑一条关于丽珠集团拟实施股权激励的信息。其后,王某将编辑完成的张明芳口述短信,交由张明芳审阅定稿。
记者了解到,该信息的定稿内容为:“【中信医药张明芳,丽珠集团重大跟踪】丽珠集团将于下周二公布管理层限制性股票+期权方案:以2013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2014年-2016年净利润同比增速分别不低于15%、20%、30%。我们看好公司研发、销售能力及产品线,随着公司激励机制的完善,未来三年业绩增速逐年加速确定,维持‘增持’评级”。
该信息所涉股权激励方案与丽珠集团拟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条件及拟公告的时间完全一致。当日上午11时15分至17分期间,王某按张明芳要求、将上述信息发布到“中信医药张明芳400”、“中信医药张明芳A&A”等15个微信群。同时,张明芳将该信息转发到了自己的微信朋友圈。
证监会称,丽珠集团股权激励方案在公布前属于《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八)项规定的内幕信息,李如才为上述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张明芳通过李如才获知了内幕信息。在该内幕信息公开前,张明芳通过微信泄露给多个机构和个人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关于禁止泄露内幕信息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泄露内幕信息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张明芳处以20万元罚款;对李如才处以1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