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僚CC又在群里嚷嚷着求推荐休假旅游好去处,然而大家应者寥寥,因为每每我们热心地提供各种参考方案,最终他旅行的目的地只有两个:老家贵州黔东南和大学所在地南京。
春去秋来,寒来暑往,从刚入社会的青涩少年到如今有车有房的大好青年,CC依旧对这两个地方情有独钟。即使被取笑,他也不以为意:可以住在朋友(自己)家中,蹭吃蹭住蹭玩,有什么不好?
作为“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这句话的忠实拥趸,我却向来是不情愿踏上故地重游的旅程。
回母校是我尤为恐惧的一件事情。与老同学重逢,觥筹交错,感叹曾经我们怎样怎样,在校园中行走,风景依稀,唏嘘过去这里如何如何,最后得出结论:时光飞逝,青春不再。全身心沉浸在千篇一律的廉价伤感之中,让人光是想想就全身发毛。
因此上个月回母校参加同学聚会时,我颇有点硬着头皮的感觉。喝了两天酒,告别了同学,我特地多空出了一天,想要仔细打量一番这方天地。
回到重新生活过的地方,总有种和前男友重逢的尴尬感,人还是那个人,但总有些什么不一样了。回忆像是阴魂不散的幽灵,紧紧追随着自己的脚步。但走着走着,那些恼人的回忆,渐渐又有了些不一样的意味。
故地重游,每走到一处,一些早已忘却的画面不期然地出现在脑海中,都是一些最为琐碎乏味不过的片段,比如宿舍和教学楼之间两点一线的行走,比如冬天踏雪和上百人挤一辆公交车,比如凌晨五点一碗温暖身心的热干面。重新寻回的这些记忆,仿佛失而复得的珍珠,令人满怀喜悦。
科幻作家克拉克说过:“未来的生物会在万物的夕照中嫉妒我们,因为只有我们知道宇宙年轻时的样子。”那些曾经游历生活过的地方也是如此。
尽管眼前这些青涩的面孔享受着时髦的商业街和连锁的快餐店,但他们没有来得及看到那曾经陪伴一代又一代人的露天电影院,也未见识到三大高校学生云聚的“堕落街”,更没尝过曾经百品屋最为美味的茄汁鸡丁炒饭。
新的事物总是有着同样崭新乏味的面孔,而那些逝去的,却可供我们不断温习,在记忆中熠熠生辉。何况也无须如此狭隘,即使是有着深仇大恨的前男友,重逢时发现彼此都越来越好,不也是值得庆祝的事情吗?
风景是平面的画卷,但有了时间这个维度,便成为一本书,可供我们不断揣摩回味。曾经年少的我,总是喜欢不断向前,探索新的风景,而现在,终于意识到故地重游的趣味和珍贵。带着过去游历一个地方,放任以往的记忆和眼前的画面交织,你便拥有了只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