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西湖区人民法院获悉一起继承纠纷案,87岁的王久因妻子遗产继承问题将3子女告上法庭。
据了解,王久与吴颖夫妻在2006年9月27日立下一份遗嘱,其中一条遗嘱内容是:若我俩其中一人去世,其财产由另一人完全继承,其子女均无权参与继承及处理或要求分割其死亡者的共同财产。吴颖2014年5月31日去世,位于西湖区会堂侧路某房屋二分之一的产权及其名下的银行存款为其遗产。王久将其子女三人王兰、王文、王丹诉诸法院,请求确认他享有继承权、要求继承吴颖的全部遗产。
西湖区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王久与吴颖订立的遗嘱合法有效,王久依法享有继承权,故法院判决吴颖的全部遗产归王久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