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6月26日电(记者邓铁军 通讯员刘昀)今天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权芬。
6月16日,王权芬因医患矛盾将汽油泼洒到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生覃某身上并引燃,致使覃某被烧伤。西乡塘区检察院组织办案骨干成立专案组,认真审查案件并两次讯问王权芬。根据王权芬的实际情况并分析其社会危害性及逮捕必要性,西乡塘区检察院决定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王权芬。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