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办公室网站消息,近日,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公安局发现一冒牌“民警”,经查,李某沙为了去派出所办事能“方便”,身着制服走进派出所办事大厅,被民警识破并被给予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日前,玉溪市元江县公安局因远派出所户籍办证厅内走进一位身着警服前来办理户籍业务的“民警”,交谈中,办证民警发现该“民警”着装极不规范,遂对其民警身份产生怀疑。经询问,该男子自称在昆明市某公安机关上班,可当办证民警要求其出示《人民警察证》时,该男子又改口称是昆明某派出所的协警。之后,又称是某银行的保安……民警立即将该男子传唤至执法办案区调查。
经查,该男子名叫李某沙,系一名冒牌民警,所穿着的警服和佩戴的警用标志是以前在昆明当保安时通过非法渠道获得。据其交代,原本想着穿警服到派出所办事会“方便”些,没曾想刚进门一会儿就被民警识破,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最终,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36条之规定,将涉嫌非法持有和使用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及警械的嫌疑人李某沙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云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提醒:非法持有和使用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及警械将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