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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察受贿 一审免予刑事处罚

  • 时间:2014-11-25 新闻来源: 热点资讯网
  • 一酒吧利用酒托女进行诈骗,警方准备抓捕时,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分局110指挥中心副主任许某“通风报信”,帮助酒托诈骗团伙主要成员逃避抓捕。法院一审后,认定许某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和受贿罪,但鉴于其有自首情节,法院一审判决对许某免刑事处罚。不过,检察机关认为一审判决不当,提出上诉,昨日该案在广州中院二审开庭。

    2012年12月,海珠区法院曾审理一宗以杨某林为首的特大酒托诈骗团伙案,成员多达49人。杨某林49人酒托诈骗案,曾以人数之多创下广州“酒托”诈骗案之最,团伙主要成员梁某雄与时任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分局110指挥中心副主任的许某是十多年的老朋友。

    2012年4月起,许某为该诈骗集团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通风报信。2012年4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许某分四次收取上述诈骗集团首要分子梁某、杨某林、姜连章等人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5000元。同年8月31日,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经长期侦查,决定当晚对上述诈骗集团实施抓捕,被告人许某利用职务便利,向梁某通风报信,帮助该诈骗集团成员逃避处罚。2012年11月5日,许某到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投案自首,后退缴3万元。

    目前该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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