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黄江霆
通过隐瞒、虚报等手段骗取财政专项资金;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用于购置小轿车;违规使用项目专项资金购买工艺品、酒水、茶叶,境外培训考察等;近5000万元的发票无法查验核实发票中反映的信息……
因为存在这些突出问题,包括169个项目、涉及资金共计10219万元的2011年广东省节能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绩效,被第三方综合评价认定得分为75.5分、绩效等级为“中”。据羊城晚报记者了解,这是自2011年广东开展引入第三方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改革以来,在广东省财政厅公开的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中综合评价使用绩效最差的一个。
受广东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广东粤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进行此次绩效评价并出具报告。该报告显示,这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2011年省财政安排的节能专项169个项目,包括四类项目:节能技术改造项目75个,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项目23个,节能政策研究、能力建设和宣传培训项目62个,以及直接列支项目9个,涉及资金10219万元,分布于19个地级市(深圳除外)和省直单位。评价基准日为2012年12月31日。
报告指出,2011年节能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绩效总体上达到了既定的任务目标,成效逐步显现,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综合评价认定广东省2011年节能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绩效得分为75.5分,绩效等级为中。
资金使用绩效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一、部分项目单位通过隐瞒、虚报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二、项目申报条件设置不严谨、不科学,节能能力建设项目人为可操作空间大;三、部分补助资金分配不合理,标准不统一或执行不到位,缺乏规范依据;四、与前三年相比,节能技改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资助项目减少、支持金额减少,能力建设资助项目数量增加,偏离了节能专项资金的重点安排方向;五、部分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使用补助资金;六、部分项目管理和监督不到位。
据了解,按照《广东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存在项目弄虚作假、重复上报等骗取、套取省财政资金的地区,取消项目所在地节能专项申报资格。同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规定,除将已拨付的资金全额追回外,还将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问题与案例
1、虚报节能量骗奖金 有单位虚报三倍节能量
据统计,65项工业节能技改项目中,仅有10项技改项目的节能量虚增率在10%以内,占项目总数的15%,其他的节能量虚增率在10%以上,个别甚至超过200%。其中,大亚木业(茂名)有限公司第三方审核报告中无项目改造完成后的实际能源消耗数据,而是以预计消耗的能源数据计算出节能量高达3704.25吨。
65项工业节能技改项目,根据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报告,累计实现节能184892.83吨标准煤,应奖励4437.43万元。但此次专家在评审时发现,项目节能量存在虚增情况,在扣除虚增的节能量75976.17吨标准煤后,实际奖励金额为2614万元。
2、违规使用专项资金 项目专项资金被拿来买车
在62个能力建设项目单位中,有27%的能力建设项目单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涉及资金179万元。如梅州经信局、兴宁经信局、茂名监察中心、中山监察中心使用节能专项资金购置了小轿车或轻型客车。
个别单位违规使用财政补助资金,性质严重。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实施“建材行业淘汰落后促进节能减排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使用专项资金17.15万元,其中购买工艺品2.5万元,购买酒水1.21万元、招待费0.9万元、培训考察费3.88万元(其中境外培训考察1.31万元)、购买茶叶2万元、购买办公用品1.11万元,剩余为差旅费及交通费等。
3、涉嫌使用假发票
近5000万发票无法查验信息
还有部分项目单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在广东省国税局的网上发票查验系统中查验到相关的信息,发票真实性有待进一步核实。
经核对,饶平县盛华陶瓷有限公司、饶平县新雅特陶瓷制作有限公司、饶平县金誉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共有58张、共计4994.75万元的发票无法查验核实发票中反映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