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两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原油管道下达停止输油通知:为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依据现行《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责令中石化在11月20日前对临邑—沧州原油管道、塘沽油库—大港天津石化公司Ф426原油管道停止输油,并在12月10日前完成两条管道的无害化处理等后续工作。安监总局要求,中石化此后要尽快全面检测评估管道安全风险,积极消除隐患,隐患未消除前,不得恢复输油。
据介绍,临邑—沧州原油管道已建成投产36年,总长179公里。该管线存在严重的占压、与城市管网多处交叉、打孔破坏、应力腐蚀和疲劳损伤等问题,且途经人口密集区,整改难度大、成本高。塘沽油库—大港天津石化公司Ф426原油管道于1997年7月建成投产,全长40公里。该管线所经地区河流沟渠较多。由于保温防护层补口密封不严,水分进入保温层长期侵蚀管道,造成管道腐蚀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