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委等部门对于中小学校舍和建筑设施的要求,北京市中小学每年应安排至少两次安全检查,学校则要对学生开展防灾和安全教育,每学年时间不少于3课时。近日,市教委等15部门发布关于建立北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
《意见》要求,北京市中小学校舍要建立安全年检制度。在日常巡视检查的基础上,每年要对中小学校舍和建筑设施设备按照相关规定,至少进行2次安全检查,并根据安全检查结果,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鉴定。
此外,还要将中小学校舍安全纳入全市和各区县防灾减灾总体规划,对校舍灾害风险进行综合评估,指导学校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
而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发布安全预警。
根据《意见》,中小学也要对学生开展防灾和安全教育,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教学计划规定,安全教育的时间每学年不少于3课时,且可以结合实际在自主课时中适当增加安全教育时间,丰富教育内容,向师生普及安全知识。
《意见》还提出,中小学每学期要组织不少于1次的综合应急疏散演练,以不断提高师生防灾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