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去年6月“两高”关于降低污染环境罪入罪门槛的司法解释施行一年来,福建省各级环保部门已经移送公安机关侦办的环境刑事犯罪案件达108件,超过前10年总和。2013年以来,全省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630个。
据介绍,2013年,福建省环保厅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共立案处罚违法排污企业496家,挂牌督办重点问题72个;今年3月份开展的执法检查月活动共查处违法排污企业843家、立案处罚260家、挂牌督办101家。
今年春节前后,福建省先后组织了对违法排放废气特别是黑烟污染检查、重污染行业环境安全排查、执法专项检查月等3次集中整治活动,同时对各种非法偷排、超标排放、规避监管等违法行为不间断排查,出重拳、用重典,对相关违法企业、单位和责任人严惩不贷。
为严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福建省环保厅和省公安厅还联合推出严打环境违法犯罪举措,建立了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制度。各级环保、公安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机制,提高联动执法效率。
5月23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正式更名为生态环境审判庭,这是全国首个省级生态环境审判庭。生态环境审判庭受案范围涉及破坏森林植被、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的31类刑事案件。目前福建省已设立生态庭50个,生态审判人员28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