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美国商务部决定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昨天就此发表谈话指出,这是继2011年11月美对原产于中国的光伏电池开启双反调查以来,对该产品再次进行的双反调查,中方对此表示严重关切,并将坚决利用各种机制维权。
该负责人表示,中方再次敦促美方,审慎处理当前的双反调查,慎重采取措施,终止调查程序。“希望美方慎用贸易救济措施,与中方进行坦诚对话和磋商。”该负责人说。
此外,就在几天前,商务部发布了韩美多晶硅反倾销调查终裁结果。公告显示,在调查期内,韩美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相对于2013年7月商务部发布的初裁结果,美国企业的反倾销税率仍维持53.3%~57%的原判,韩国企业的反倾销税率则微增至2.4%~48.7%。实施期限为自2014年1月20日起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