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月9日召开的政协哈尔滨市十二届三次会议上获悉,市政协2014年将创新完善政协履职方式,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创新完善协商计划,拓宽协商渠道。改进政协委员和市长对话会的组织形式,扩大各类政协会议委员即席发言比例,形成委员与党政领导互动交流的良好氛围。建立完善界别召集人制度,鼓励委员就本界别关心的突出问题与相关部门开展协商,提出界别的意见建议。建立月协商制度,结合调研、视察和委员关注的问题,由专委会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对口或专题协商,并形成协商纪要或建议案。
创新完善民主监督的方法途径,推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迈出新步伐。探索完善评议方式,确保民主监督取得实效。探索民主监督与媒体监督结合方式,支持新闻媒体全程参与、深度报道政协民主监督活动。
创新提案、建议案产生和办理方式,提高提案办理协商成效。实行“1+N”提案交办模式,开展提案并案交办和综合办理。强化建议案和重点提案领导领办和督办制度,完善提案现场办理、答复、督办方式。
积极发展基层协商民主,扩大向基层试点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基层协商民主试点工作。组织引导政协委员参加基层民主协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