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1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全省棚户区改造在2013年9月底已完成全年开工任务的基础上,大力提高基本建成量和竣工量,以尽快形成实物供应惠及棚户区群众。截至2013年11月底,全省共开工建设各类棚户区改造安置房24.55万套,基本建成15.07万套。自2008年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来,目前我省已有68.5万户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2013年以来,我省将棚户区改造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加以推进。当年,国家下达我省棚改任务22.81万套;省政府在年初及时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分解专题会议,将棚改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并与各市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市迅速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区)和具体项目,制定改造方案,加快完善项目前期手续,落实土地计划和配套资金,抓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非成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旧住宅区综合整治,所涉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省发改委积极组织申报项目,争取了大量的投资补助;省财政厅专门安排省级以奖代补资金;省国土资源厅对保障房建设单列用地指标,对棚户区改造予以用地指标奖励。
在推进棚户区改造中,各地积累了不少经验和好的做法。蚌埠市在机制、投入、建设、分配、监督等方面积极创新,芜湖、铜陵等市通过实行“限房价、竞地价”、“定设计、竞房价”等市场运作方式,实现管建分离,缓解了政府资金压力。马鞍山、滁州等市将改造难度较大的区片与商品房项目捆绑开发,实现项目资金平衡。合肥市对无法通过市场运作但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项目,采取“政府兜底”方式进行改造,让棚户区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