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美的生活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两名业务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串通、侵占公司货款47.74万元。目前,两人均因职务侵占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
据指控,2011年间,美的业务经理张某和财务经理王某串通,张某虚构赠品采购合同,财务经理王某通过审核,两人以此手段先后侵占公司货款47.74万元。
事发后,张某向公司主动交代了侵占事实,王某经公安机关通知后主动归案。案件审理期间,两人均退赔了侵占所得。
朝阳法院认为,张某、王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据为己有,且数额巨大,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两人均有自首情节且主动退赔违法所得,故对其从轻处罚各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