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河南省内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重婚罪判处张小丽有期徒刑一年。
2001年,张小丽和林某结婚,后生有一子。林某老实勤快,对张小丽非常疼爱,但是张小丽却嫌丈夫没有本事,挣不来钱。2007年3月,张小丽回娘家时认识了邻村的薛某,两人“一见钟情”,并按农村习俗举办了结婚酒席。十多天后,来接张小丽的林某发现妻子与薛某同居非常气愤,但张小丽却拒绝与林某回家,老实的林某只得独自回家。2012年4月,张小丽又开始嫌弃薛某没本事。经人介绍,张小丽又看上了年轻能挣钱的徐某,并按照农村习俗,与徐某举行了婚宴。
今年8月,林某因为孩子生病去妻子的第二任“丈夫”薛某家里找她时,才知道张小丽已经第三次把自己“嫁”了。两个男人遂一起到公安机关告张小丽重婚,张小丽随即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