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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行高管放高利贷7亿出逃13年受审

  • 时间:2011-10-27 新闻来源: 新京报
  •   原北京城市合作银行中关村支行的高管冯伟,同领导一起违规发放“高利贷”7亿多元,事发后他畏罪潜逃13年。昨日,冯伟在法庭上受审。

      原北京城市合作银行中关村支行行长霍海音、资金部经理冯伟,涉嫌在银行内部私设账户,一方面高息吸收存款,一方面高息发放贷款。由于大量贷款无法收回,1997年上级银行发现漏洞,后霍海音因涉案30多亿元已被判处死刑,其下属冯伟在案发后背着30万元现金,在广东一带隐匿,13年后,被警方控制,截至昨日他出庭受审时,其涉案款中尚有2.8亿元未能追回。

      本报讯 原北京城市合作银行中关村支行资金部负责人冯伟,涉嫌在银行内部私设账户,以此吸收存款,再转手私自放贷,外逃13年的他被警方控制。昨日上午,他在海淀法院受审,被控违规放贷逾7亿。

    违规放贷7.46亿 2.8亿未追回

      被告人冯伟,原北京市中关村城市信用社(后改名为北京城市合作银行中关村支行)资金部经理、副主任,昨日上午9时30分许,被带入法庭后,他扫视一圈旁听席,对妹妹、妻子等点头笑笑。48岁,他的本命年,昨天他特意穿了双红袜子。

      据检方指控,1993年至1997年间,冯伟与霍海音(原北京市中关村城市信用社主任,已被执行死刑)利用资金部所管理的银行账外账户,违反国家规定,以高于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吸收存款,并将存款再以高息放贷,先后向北京天宝乐科贸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放贷7.46亿余元,其中2.8亿余元尚未收回。

      “我承认这个罪名,但我没有伙同他,作为职员我是正常履行职责”。冯伟称,按银行规定,贷款是由信贷部负责,他所在的资金部负责同业往来、吸收存款,霍海音安排他用资金部的公章和冯伟的名字印章,私设了账户,吸收大额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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