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网站11月26日发布土地市场通告,由于竞得北京市平谷区大兴庄镇A04—02、A04—05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C2商业金融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北京旭兴隆置业有限公司,对《挂牌文件》存在重大误解,依据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北京市国土局决定取消旭兴隆公司的竞得资格,并退还其已交纳的1.3亿元竞买保证金。此次退地成为北京推出“自住型商品房”后的第一宗退地。
根据当时的挂牌交易公告,该宗地位于平谷区大兴庄镇,以“三通一平”形式供地,建设用地为82785平方米,建筑控制规模为150537平方米。
11月4日,旭兴隆公司通过激烈竞争,以“7.2亿元、现场竞报自住型商品房面积110299平方米”竞得该地块。此次导致取消旭兴隆竞得资格的“对《挂牌文件》存在重大误解”具体所指为何,北京市国土局未作出进一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