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3日19时从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公安局获悉,经过公安机关22小时艰苦工作,造成4人死亡的蓬安县“11·22”命案告破,该案犯罪嫌疑人贾运锋,在杀死邓琼花、胡娟和张某等3名家人之后畏罪自杀。
22日晚,蓬安县徐家镇东街61号3楼2号住房内发生了一起4人死亡命案。4名死者为:邓琼花(女,47岁,蓬安县徐家镇人)、贾运锋(男,47岁,南充市嘉陵区人,系邓琼花现任丈夫、也是其第三任丈夫)、胡娟(女,26岁,系邓琼花第一任丈夫儿媳)、张某(女,14岁,初二学生,系邓琼花与第二任丈夫所生之女)。
案件发生后,南充市、蓬安县两级公安机关抽调精干力量60余人,迅速开展现场勘验、尸体检验和调查走访。经过公安机关22小时艰苦工作,案件成功告破。
警方查明,贾运锋系邓琼花的第三任丈夫,两人于2006年在成都务工时相识,2010年初结为夫妻。贾运锋喜欢酗酒,加之脾气暴躁,常与邓琼花及邓琼花与前夫所生儿子唐某、儿媳胡娟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甚至持刀相向。
22日19时30分许,贾运锋在家里边喝酒边和家人看电视时,突然向其继女张某提起前几天用10元钱换零钞少了1元钱的事,并与张某发生争吵。邓琼花、胡娟怕吵醒出生才17天的新生儿先后出面制止,进而引发与贾运锋更强烈的争执。贾运锋恼羞成怒,一掌推倒邓琼花,并用随身携带的单刃折叠刀先后依次将邓琼花、张某和胡娟捅倒在地,随后自杀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