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小的车辆剐蹭交通事故,宝马轿车女司机竟大打出手。今日下午,晋城市城区警方发布消息称:该案案情已经查清,决定对打人的“宝马女”依法行政拘留。
11月19日17时30分许,违法嫌疑人王某(女,32岁,晋城市城区人)驾驶晋EB0888白色宝马轿车行驶至市区西大街公厕附近时,与驾驶电动车的李某某(女,40岁,泽州县高都镇人)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将李某某打倒在地,并用脚朝她的身上和脸部踢踹,致使其脸部受伤(详见本报11月22日报道)。
晋城市城区公安分局西街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处置,将违法嫌疑人带至派出所讯问调查,同时将李某某送往医院治疗。
22日9时21分,“平安晋城V”在发布关于“宝马女打人事件”的进展时称:“经鉴定受害人面部损伤为轻微伤,眼部损伤为阶段性轻微伤。”22日18时48分,晋城市公安局新浪官方微博—“平安晋城V”发布了对该案案情的调查结果。经警方调查取证,“宝马女打人事件”系一起因车辆剐蹭交通事故而引发的殴打他人案件。违法嫌疑人王某殴打他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事件发生后,晋城市领导高度重视,指示依法尽快处置。21日下午,晋城市城区民政局、区妇联派人前往医院看望受害人李某某。22日上午,违法嫌疑人家属张某某也前往医院向受害者道歉。目前,晋城市城区警方已将违法嫌疑人王某控制,并决定对其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