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姚洪超,是鄢陵县柏梁镇姚家村农民。2010年我与许昌县陈曹乡河信村4组农户签订协议,租用该农户10亩地建苗圃,并一次性交了5年的租金,3年来我用全部家业和借贷投入20多万元资金。
苗木刚生长两年多,眼看今冬明春一部分花木就能出售见到效益,然而今年3月底,许昌县陈曹乡干部和河信村支书带人来撒白灰线,将我的苗圃圈住9亩半,并称要修一条由陈曹乡河信村通向鄢陵花溪大道的东西向道路(许昌县X011河信至三村公路改建工程)。
为了当地修路,4月中旬,我同意苗圃拆迁并提出苗木赔偿要求。河信村支书称:是陈曹乡政府指令要占用苗圃修路的,不是本县农户得不到一分钱补偿。随后,我们即到陈曹乡政府询问,得到的答复则是赔偿已经给过河信
村。当时气温已达摄氏30度,于是我们提出等秋季再拆迁腾地,既不误修路时间,又减少苗木移植死亡。但是河信村支书却说,限定5月1日前自己必须把苗圃拆迁干净,否则村里组织人把苗圃苗木拔光。
无奈,我只好在摄氏30度的高温下,组织人把2万多株苗木一棵棵挖出、装车、运走,重新找地方栽植。尽管我起早贪黑、三天两头浇水管护,移植后的苗木还是全部死亡。于是,我们先后到许昌县政府、陈曹乡党委、许昌县信访局反映情况。最后各级领导都说:苗圃补偿款该给,可以找河信村支书要,因为补偿村里已经领过。
可在之后的6个多月,我多次与河信村村支书协商,讨要苗圃补偿款都被他东推西拖。他只口头答应等路修好再说,但至今未给。⑦5来源: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