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检方侦办台湾“检察总长”黄世铭涉泄密案件,全案今天(1日)侦结,依泄密及“通保法”起诉黄世铭。台北检方指出,黄世铭泄密案,马英九作证时交出黄世铭给的两份项目报告,成为黄世铭泄密及违反“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的铁证。
台北地检署侦办黄世铭等人涉泄密案,10月3日传唤马英九、江宜桦、马英九办公室前副秘书长罗智强作证,另以被告身份传唤黄世铭,4人说法“一次解决”,讯后请回;承办检察官未再行传唤4人,今天起诉黄世铭。
检方指出,黄世铭在8月31日晚间9时30分左右抵达马英九官邸,报告“立法院长”王金平关说案,直到10时10分离开,期间没有第三人在场;马英九当天晚间10时30分召集江宜桦及罗智强进官邸商讨;黄世铭因马英九要求,9月1日中午12时30分又进官邸说明关说案的细节。
检方表示,黄世铭于8月31日及9月1日两度提供给马英九的项目报告均记载“后续侦查作为本署特别侦查组为防范当事人串证、证据灭失、日后拟视案情发展陆续传唤王金平、柯建铭、曾勇夫及陈守煌等人到庭说明,并视案情发展需要进行搜索、函调清查相关资金,以厘清真相”等文字。
检方说,马英九交付检方当初黄世铭给的两份项目报告,经比对发现,仅有部分人名抬头错字修改,其他内容大致相同。
检方表示,如果黄世铭认定是行政不法,则何有“防范当事人串证、证据灭失、日后拟视案情发展,陆续传唤王金平、柯建铭、曾勇夫及陈守煌等人到庭说明,并视案情发展需要进行搜索、函调清查相关资金”的余地。
检察官因此认定,黄世铭会见马英九之际,就该案尚未存有确属“行政不法”的定念,而尚有继续侦办的意欲,换句话说,黄世铭在8月31日呈送马英九的项目报告所检附的相关资料及报告内容,皆为侦查中的秘密,这样的行径,已触法并面临刑责。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