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表演系毕业的美女,自称意外发现康师傅方便面的外包装及海报宣传上用了自己的照片,为此状告康师傅四家关联公司侵犯肖像权。
昨天,南岸区法院向媒体发布消息称,法院查明康师傅的泡椒竹笋鸡面超期使用、酸萝卜老鸭汤面擅自使用该美女肖像,为此判决这四家关联公司赔偿2.4万元。目前各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母亲逛超市
发现女儿肖像
昨天下午,重庆晚报记者联系上原告袁天姣。
袁天姣称,她是去年从上海同济大学表演系毕业,现在是广告演员。她从大学一年级开始拍摄广告,曾为麦当劳、肯德基、奥迪A3、伊利牛奶等产品拍摄过电视及平面广告,在广告界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最近,她还接拍了韩国牙膏、露露饮料、旺旺奶茶等产品广告。
承办法官李泽平称,做笔迹鉴定时,袁天姣来到法庭。她确实漂亮,形象良好、气质出众,颇有星范儿,如果有幸成为张艺谋的谋女郎,肯定会大红大紫。
袁天姣称,2012年上半年,母亲在成都逛超市时,发现康师傅的方便面外包装上印的竟是女儿的肖像,便问她是不是在方便面外包装上打了广告。她记得,自己在校时曾给康师傅拍摄过电视广告。当时,对方说不使用外包装广告,如果要使用外包装广告就通知她。后来,她没接到任何通知。
四关联公司被索赔16万元
袁天姣自称,她并没有授权康师傅在外包装上用她的肖像,于是委托律师和朋友,在成都、重庆等各大卖场搜集证据,不仅各大超市有她肖像的康师傅方便面出售,连淘宝网、拍拍网都有。律师还在各地作了公证。
有了这些证据,她与康师傅反映沟通,但等了半年都没回应,只好走法律途径。
法官李泽平称,由于康师傅同一种产品会在各地公司生产,所以袁天姣把康师傅的四家关联公司一并起诉,涉及重庆的有重庆顶益食品有限公司、康师傅(重庆)方便食品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原告索赔肖像损失16万元和9000多元的调查取证、律师费。
重庆顶益公司辩称,康师傅的陈泡风云方便面系列之一泡椒竹笋鸡面和酸萝卜老鸭汤面包装上,确实印有袁天姣的肖像,但只在四川、重庆、昆明三地销售,影响较小。康师傅使用袁天姣的肖像并非无缘无故,是因为他们曾经得到过袁天姣的授权,只不过超过了授权使用期限,并不存在主观上的恶意侵犯,仅仅是经济补偿问题。
一个超期限一个未经授权
李泽平称,现有证据表面,袁天姣在2010年8月为康师傅方便面拍摄了宣传片,泡椒竹笋鸡面的外包装上使用袁天姣肖像,得到一年的使用期限,也就是到2012年5月底应停止使用,但康师傅超期使用3个月才更换包装。另外还查明,酸萝卜老鸭汤面并未被授权许可使用袁天姣的肖像。
李泽平称,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康师傅在一个产品上超期使用他人肖像,在另一个产品上未经允许便使用他人肖像,均构成侵犯肖像权。由于这四家公司都在生产使用,四家公司都有责任。
在赔偿金额上,依据主要是参照袁天姣授权使用的肖像权年费,结合使用时间长短及范围,酌情计算的。加上公证费、律师费等损失,法院判决四家单位共赔偿2.4万元。
对该判决,袁天姣不太满意。她称,由于律师劝说她继续打官司既费精力又耗时间,最后还是决定就此罢休,一心一意去拍广告。
法官:街拍小心 侵犯肖像权
现在人手一台智能手机,既可拍照又可上网,街拍已成家常便饭。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街拍会侵犯肖像权?万一把别人和小三牵手的街拍照上传,引发别人的家庭战争,会不会侵犯他人权利?
注意1: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法官李泽平称,侵犯肖像权主要是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如果街拍没有用于广告或者其他营利行为,一般情况下不构成侵权。
注意2:是否侵害他人隐私
还有一种情况,即便没有营利,但街拍照片侵害了他人隐私,或者通过丑化他人等方式,损坏了他人名誉、荣誉等,就可能涉嫌侵犯肖像权和隐私权。
如果街拍到小三牵手照,给对方家庭造成矛盾甚至打架,并由此带来经济损失,这种情况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李泽平称,街拍小三引发的侵权案,需要受害者举示损害方面的损失依据,如果没有,法庭则根据各种因素综合考虑。
注意3:如何确定赔偿数额
肖像权赔偿,法律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名人脸面比较值钱,越有名越值钱。对于普通人的肖像权,法院将根据具体案情酌情考虑。如果侵权人有营利行为,则参考营利多少来确定赔偿数额。(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罗彬 实习生 吕延)
(来源:重庆晚报)